我的三洋电视机购买于2012年12月。电视机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9月12日。2013年7月发现电视无法开机,于2013年7月17报修至三洋维修部。现因本人遗失了发票,三洋公司不予免费保修。请问我现在能否以机器的生产日期为购买时间要求厂家免费保修?因为我的购买时间不可能早于机器的生产日期。
315直通车回复:
家电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,根据“谁销售谁负责”原则,必须到销售店及品牌定点维修中心进行维修,否则丧失三包权利;在维修家电时尽量只提供损坏部件,除非不能断定损坏部件时才一起送去;要求详细记录维修单,送修时,必须在《送修单》注明送修时间、故障状态和特殊要求,取机时,必须在《维修单》注明维修部件的名称、型号、数量,维修费用,维修时限和保用期限等内容;对超过三包有效期维修家电,需选择有资质的维修商家,对上门维修师傅,消费者有权要求出示相关资质证;了解收费再服务,对于电话预约上门维修、保养服务的,应事前了解可能涉及的收费项目。
若厂商以发票丢失为借口不予以三包保修,请直接致电当地12315。
24小时服务热线:4O0-6833-3I5
公 司:三洋售后服务中心